[摘要] 在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门口,有几个人撕扯了起来,其中一个年轻妇女还倒在了地上。路人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一个50来岁的姓王的男子看见民警来了,就开始上前诉苦。
在烟台莱山区人民法院门口,有几个人撕扯了起来,其中一个年轻妇女还倒在了地上。路人报了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一个50来岁的姓王的男子看见民警来了,就开始上前诉苦。
据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现场双方争执不休,王某说:“这个小子来打的我,人民警察、大姨、大姐、叔叔、大爷都看见了。”“这三个女的把我闺女打伤了”。 原来,双方是为父亲留下的房产起的争执,为此事上了两次法庭。
民警制止了这几个人的吵闹,并拨打了120,然后向他们了解事情的起因。王某说,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关于怎么分这套房子的问题,他和三个姊妹产生了分歧。
这次是莱山区法院第二次审理刚结束,出了法院门,王某和三个姊妹又为父亲房产的事吵了起来,双方动了手,王某和他的女儿,还有王某的姐姐都受了伤。民警把伤者送到医院治疗,然后继续调查处理此事。
编后:你说这都是一家人,就为了一套房产,还闹上了法庭,动起了手。难道这同胞之间的亲情,连一套房产都比不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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