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两天,市住房保障中心门前宣传栏经常有市民光顾,查看自己的保障房申请通过了审核没有。记者了解到,市中心区将在9月初推出经济适用房,约有1500套房源,具体位置尚未确定。届时,已经通过审核的家庭,将可以提交经济适用房的具体申请。
这两天,市住房保障中心门前宣传栏经常有市民光顾,查看自己的保障房申请通过了审核没有。记者了解到,市中心区将在9月初推出经济适用房,约有1500套房源,具体位置尚未确定。届时,已经通过审核的家庭,将可以提交经济适用房的具体申请。
市住建局提醒,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将按规定登记入库,并给予申请相应住房保障或继续享受住房保障的资格。据介绍,具体申请流程还需要对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张申请表,表明自己的申请意愿。而后,住房保障部门采取综合排序打分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进行选房。
预登记和年度复核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以及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各类保障房供应的步,第二步才是提出申请,只有通过预登记或年度复核的家庭,才有提出申请的资格。
据介绍,烟台今年共有10303户家庭参加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其中9339户家庭通过审核,964户家庭因不符合条件、资料不齐、主动放弃等原因而被退回或取消资格,其中查出有389户家庭存在虚报、瞒报问题被记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取消资格的原因主要有三种:申报材料缺少要件、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方米以及年龄不够等。打入“黑名单”的主要是瞒报房产。“有的家庭有两三套,申报材料还填无房。”
烟台经适房申请条件
已办理了预登记或年度复核;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享受宅基地政策或拥有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不含),低于1863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婚人员需符合预登记规定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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