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二手房交易 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交易的缴税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网上民声留言平台的热点话题,那么二手房交易的缴税公式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呢?
二手房交易的缴税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网上民声留言平台的热点话题,那么二手房交易的缴税公式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呢?记者今日在了解到: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时,如果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出售住房时,按照规定缴纳或支付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公证费等有关税金和费用;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时,如不能提供住房出售收入凭证、原值凭证或其他有关扣减项目明细资料,导致不能正确计算或难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核定征收率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出售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以缴纳契税的计税额为准。
对纳税人自己不能提供房屋合法有效原值凭证的非住房按转让收入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免税政策
一、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8种情形)。
2.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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