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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交房后再添一烦恼 装修注意事项多

Shelley  2014-09-25 15:34

[摘要] 房天下讯:最近总是听到有人在念叨关于装修的事情,听上去烦恼还挺多的,比如水电怎么改,改地暖还是换暖气片,是找装修公司还是找个人....一连串的事情,随着交房拿到钥匙那一刻,所有的烦恼盖过了拿钥匙时刻的喜悦!

 

装修看起来容易,但涉及诸多事项,不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可能遭遇“霸王条款”。专家归纳了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帮您规避风险。【详情

一、保修期缩水

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二、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三、转嫁纳税义务

有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

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四、增加额外条款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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