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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烟台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新方案10.1起实施

王木木 2017-09-26 10:37:55

以下内容依据新闻《提速!烟台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最短” 新方案10.1起实施》进行精编整理:

要点:我市印发《烟台市投资建设项目“容缺审批并联办理”实施方案》,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市级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许可为27—32个工作日,实现了与先进城市相比审批时间最短、效率。

此举,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更好的“办事体验感”。方案适用于烟台市级投资建设项目,以房屋建设项目为主,其他涉及水利、港口、交通设施等建设工程也可参照方案。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方案基本原则:“一个平台,全程监管;一窗受理,并联审批”

一个平台,各部门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投资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将规划数据、审批信息、实施现状即时纳入平台,全部网上运行,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标识,实现除涉密项目外的所有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受理、部门联合办理、一次办结告知的“一条龙”服务,线下线上并联办理同步推进,形成高效的协同审批机制。

一窗受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建立联合审批机制,打好“联合审批、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组合拳。打破部门界限,实行容缺办理,将审批流程归并为项目决策、用地审批、规划报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五个环节。每个环节由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并联审查、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该方案主要运行模式和流程:一窗受理、同步推送;容缺审批、后置补齐;超前介入、预审预研;限时会审、一窗出件。

一窗受理、同步推送,即在窗口受理后,将项目赋予代码,并将项目代码及相关受理材料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步推送到所有项目审批部门。

容缺审批、限期补齐,即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批阶段只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主申要件,其他辅助材料可后置到下一阶段,最迟至发放施工许可证阶段补齐即可。

超前介入、预审预研,即从项目受理阶段即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和所提交材料同步推送到所有审批部门,后续每一个审批阶段形成的审批资料均通过在线平台即时推送到所有审批部批部门,实行全程信息共享。

限时会审、一窗出件,即在审批的每一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政策策性和技术性审查的事项进行联合审查,对每一审批阶段和审查事项都明确了时限,审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出具审批结果,即时交“一窗受理”窗口,现场或通过免费寄递方式交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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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必须要整合优化审批流程。该方案指出,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窗口负责做好建设单位审批材料受理、信息推送、催办、监督、发证等工作。具体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包成“五个集装箱”———市发改委牵头项目决策、市国土局牵头用地审批、市规划局牵头规划报批、市住建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改进工作效率后,5个环节全部走完,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从立项到开工许可仅需27个工作日,复杂项目为32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间之短领先。

在项目决策环节,联审部门包含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人防办、环保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规定时限5—6日。审批流程中,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一窗受理”窗口将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上传至审批平台,通过审批平台推送给发改、经信、国土、海洋渔业、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规划方案按程序最终审批通过后,第3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批复、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等,并报送发改委、经信委,发改委、经信委在第6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并将审批结果通过审批平台推送给下一个环节涉及的审批部门。

在施工许可环节,联审部门为住建、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规定时限11个工作日。审批流程中,消防、人防、环保、住建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及其他专业审查意见和相关建设手续等环节。资料齐全的,住建部门在第11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审批结果通过审批平台推送给“一窗受理”窗口。

另外,在简化审批环节方面,该方案明确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在项目决策环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其他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在项目决策环节介入并实行并联办理,在项目动工前,完成相关事项审批,而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设任何前置条件。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水保、防洪、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等评估评审,已完成区域性环评、水保、防洪、地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等评估工作,区域规划中已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简化相关评估的形式和内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水保等审批,结合片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豁免办理项目清单,对符合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和重点业态项目,豁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改进方式 重大项目建立“会商制度”

提高审批效率,还要改进审批方式。我市建立重大项目“会商制度”,在重大项目报批前,“一窗受理”窗口负责组织发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等与项目报批相关的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会商,各审批部门同时提前介入,指导项目单位的项目报批工作。实行“容缺预审”制度,在“一窗受理”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但辅助材料有所欠缺的情况下,为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审批部门可提前进入审查程序,同步推进,联合审批。集中进行技术审查,市规划、住建部门牵头分别组织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集中评审。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全市探索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行政审批由审批部门承担,技术审查可以委托相关的技术审查单位承担,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要求,将原来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的规划、人防、消防、防雷等技术性审查从行政审批中分离出来,由第三方技术性服务机构审查,审批部门承担检查、抽查等监管工作。部分事项实施承诺备案制,制定建设项目环评、文物保护实施承诺备案清单,由建设单位出具承诺书,保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措施防范环境污染、文物破坏以及降低能源消耗,相关部门简化审批模式,实行承诺备案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实现强力提速,更要强化保障机制。按照要求,市政务服务大厅将实行代办制度,对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等事项,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实现网上审批信息共享,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拓展网上受理和信息共享等功能,实现各环节的申报情况、审批结果实时资源共享,减少公文往来,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和完善审批中介服务诚信体系,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等处罚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前办理时限做到了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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