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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路出让6宗地 7.3亿起步

王木木2017-09-15 16:04:45

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公示,烟台9月新增6宗商服用地挂牌,均是烟台总部基地“烟台智谷”地块。位于莱山区凤凰南路以南、五卒山北路以北、山海南路以西。其中3宗曾于8月底开始公告、后悄然取消。今天起连同另外3宗一并重新公告。

地价+建筑物合计至少7.3亿元:6宗地合计出让面积64637平,起始价合计24186万元,均是40年商服用地。本批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其它任何费用。6宗地内已建建筑物一并出让,符合规划已建建筑物价款48699.09万元。最终土地成本不低于7.3亿元。

之前公告过一次的3宗地块位置

城建利好:烟台市区两级城建重点项目凤凰南路,东起莱山迎春大街,西至山海南路,全长约3200米,红线宽44米,绿线宽64米,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目前,凤凰东路-凤凰西路段已完成最后一层沥青铺设,正在进行附属设施施工,预计9月份实现通车。从规划局公示的区位图上看出,凤凰南路位于港城东大街以南、双河西路以北、向东与金滩东路相接。(相关阅读:凤凰南路9月通车 万光中华城、上海滩花园再添一大利好)

周边楼盘:典型代表为位于山海南路东侧、本批次地块南侧的万光山海城,项目今年畅销、涨价频频,目前已近乎售罄。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商服用地,带动区域发展,万光山海城作为周边住宅项目,将从中获益。此外,位于本批次地块北侧的中铁逸都,公寓在售。从地理位置上看,本批次地块在烟台总部基地范围内。

地块背景:总部基地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启动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项目的引进和建设,积极跟进已签约的盛基宝源等项目,针对未明确投资主体的地块,将加大宣传、推荐力度,积极同山东海洋地质勘查院、祥源实业等意向单位进行跟踪洽谈,争取年底前,智谷地块全部布满项目(相关阅读:莱山区投资开发热点:总部基地强推地块项目的引进和建设)。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烟国土告字[2017]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tgtjy.gov.cn)公开挂牌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人民币)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

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公告期、缴竞买保证金截止期限、挂牌出让期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期为: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6日。

(二)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7日09时至2017年10月16日10时前登录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系统网上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6时(以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申请人须以办理CA数字证书的名称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帐号由系统自动生成)。,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期为:2017年10月7日9时至2017年10月18日10时。

四、竞买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6日期间,登陆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首页上方的“土地交易”栏中点击意向地块的“出让详情”,对意向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查询或下载(包括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模板)、相关图件、相关附件等)。

五、本次出让公告若内容发生变更的,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将按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自变更公告之日起,相应顺延。

六、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7号

电 话:0535-6890508 0535-6890500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ytgt.gov.cn

http://www.ytgtjy.gov.cn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4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在烟台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www.ytgtjy.gov.cn)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承办。

二、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要求的(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或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除外)均可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申请参加竞买。

本批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申请竞买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宗地相关信息。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和宗地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咨询,也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交易宗地无异议。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定金及履约保证金手续;未竞得人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付手续。竞得人须缴纳竞买宗地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让人存入银行专户,待宗地开发竣工验收合格以后一次退还(含银行同期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执行)。

莱山区政府委托出让人在本批次宗地出让时,将烟J[2017]L002号烟台智谷A2地块、烟J[2017]L003号烟台智谷A3地块、烟J[2017]L004号烟台智谷A4地块、烟J[2017]L005号烟台智谷B1(1) 地块、烟J[2017]L006号烟台智谷B2地块、烟J[2017]L007号烟台智谷B5地块等6宗地内已建建筑物一并出让,宗地成交后产生溢价为土地价款,竞得人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已建建筑物所有权。竞得人须于宗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莱山区政府缴纳已建建筑物价款;宗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莱山区政府出具的已建建筑物价款缴清证明,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竞买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及符合规划已建建筑物价款数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七、挂牌出让程序,严格按《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规定执行。在挂牌出让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按照《烟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执行。

八、本批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格仅含土地出让金,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九、成交结果的确认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一) 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交易结果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系统自动生成具备法律效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根据网上挂牌出让规则、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签字、盖章,在5个工作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含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到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不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出让人将视其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纪录;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中途退出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方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不计息)。

十、出让宗地的建筑面积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批准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准。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一律不得调增,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若最终批准的宗地规划建筑面积少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则成交价款不变。若最终批准的规划建筑面积大于公告的规划建筑面积,超出部分需按国土部门届时审定的价格补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事项:

1、宗地土地成交价款缴纳等事项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2、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及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宗地后,除转履约保证金外,剩余资金直接转为宗地出让金。

宗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不少于出让价款50%的出让金,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十二、出让人对本《竞买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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