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王木木>  正文

手机看新闻

高新区菊花山路南地块使用条件:投资强度1.7亿开发时限36月

王木木2017-09-22 13:56:39

高新区菊花山路南地块开始公告,位于海兴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北、菊花山路以南。10月12日起挂牌。使用权面积32628平方米 ,建筑面积 42416平方米。规划用途:仓储;规划指标:地上总建筑面积 ≥42416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起始价1337万元。

该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如下(来源: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

要点:净地出让;宗地用于现代物流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350万元/亩以上,总投资不得低于17130万元,开发时限为 36 个月。

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

一、本批次宗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二、本批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净地是指原土地使用权已由出让人收回补偿并注销登记,地上建筑物由出让人负责拆迁完毕。

三、本批次出让宗地内外的基础设施配套按照《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本批次出让宗地开发建设要根据规划、人防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人防设施。

五、竞买人应认真勘察和了解出让宗地实际情况,宗地内如有河床、地下河道和地上、地下各种管线、高压线路、通讯及人防设施等影响宗地开发建设需要搬迁改造的,或按规划需要搬迁改造的,由竞得人负责搬迁改造,费用自理。

六、本批次出让宗地实际出让面积及四至,最终以国土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内所附的《宗地图》界定的为准,宗地成交价不变。

七、如果规划设计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宗地,在出让活动结束5日内,由宗地竞得人按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向设计单位另行支付方案设计费。没有宗地规划设计方案的,竞得人应按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等,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八、竞得人应按《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社区消防建设。

九、烟G[2017]-6005宗地用于现代物流业,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350万元/亩以上,总投资不得低于17130万元,宗地须按照区建设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海兴路以东、菊花山路以南东地块应执行的环境标准》执行。

十、本批次出让宗地的开发时限为 36 个月,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

十一、竞得人须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敷设各种管线等穿越出让宗地内建筑物占地以外的区域,并不得收取费用。

十二、竞得人将宗地开发完成,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如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规定及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政策规定开发利用土地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视情况,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出让人损失。

十三、出让人对本《土地使用条件及要求》有解释权,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与之有同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