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我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公布烟台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目前,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批准。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本轮调整的城区范围为536.97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145.85平方公里,福山......
昨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我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公布烟台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目前,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批准。城区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本轮调整的城区范围为536.97平方公里,其中芝罘区145.85平方公里,福山区65.71平方公里,莱山区63.42平方公里,牟平区71.2平方公里,烟台开发区153.83平方公里,高新区36.96平方公里。
据介绍,烟台市城区土地定级分别为:商业用地六级,住宅用地六级,工业用地五级。基准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在一定基准日和设定的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开发程度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具体设定条件为,基准日:2016年1月1日。平均容积率:商业2,住宅1.8,工业1。土地开发程度:“七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电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土地使用年期: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出让年限,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地价执行标准为基准地价不直接作为备案价格或用作宗地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益价格确定为评估备案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60%。除商业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评估。殡葬用地评估,参照住宅用地并下浮20%,不对容积率进行修正。除商服、住宅、工业、殡葬用途外的其它国有建设用地评估,参照工业用地、土地开发利润率由评估机构比照工业项目的土地开发利润率,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确定土地投资利润率。
规划控制区和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外的土地价格参照相邻级别同种用途土地进行评估,待估宗地同时相邻两个级别以上同种用途的,参照低级别用途土地进行评估。(YMG记者 高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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