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子今年满12周岁零7个月,儿子名下有市证房产一套,欲想出卖。
网友留言咨询:儿子今年满12周岁零7个月,儿子名下有市证房产一套,欲想出卖。监护人均为亲生父母。我三人均系芝罘区立交桥派出所管辖户籍。父母二人均在外地工作,儿子也在外地同时上初二,备4月中旬回烟台委托儿子的亲姑夫芝罘区户籍,全权代理该房产的出售过户等事项,盼请老师指导如何橾作。非常感谢!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回复:您好,有两种办法:一、办理公证(收费),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授权孩子姑父处理房产过户;二、办理见证(免费),全体监护人及代理人共同到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父母、姑父及参与见证的工作人员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以后姑父可持授权委托书、孩子的户口簿、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办理房产过户。房产交易合同由住建局管理,缴税由地税局管理,都在同一个大厅办理,建议您到大厅详询另两个单位授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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