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淄博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是在坚持农村土地政策不变、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
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意见》,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是在坚持农村土地政策不变、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切入点,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据悉,我市将实现社村共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通过社村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民增收减支。
意见指出,我市将培育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主体,适应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粮食种植、农机、农产品、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企业,组建专业合作联合社,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农资、农机、植保和农产品等龙头企业,采取合同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供支撑。拓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领域。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开展以小麦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为重点的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开展大田作物土地托管和蔬菜产销服务。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重点突出林果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不同品类、不同地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新途径。张店区、周村区突出都市农业、苗木花卉和农产品销售等产业,推进农超(农校、农社)对接和农产品电商,着力在农产品销售上实现新突破。
将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面积3—5万亩的要求,建设集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储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努力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托管型、市场流通型、农产品加工型和社区服务型等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社村共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联合村级组织、农村能人、生产大户和广大农民,发展农机服务和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适当集中土地,整合各类资源,围绕耕种管收和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共同组织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系列化、规模化服务,通过社村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专业合作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减支。(记者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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