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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的“空手盗”

检察日报   2015-09-18 09:01

[摘要] 房源虚假、一房多卖、收取定金不退……2014年,“兴麟德邦”案在宁夏银川、内蒙古包头等地掀起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兴麟分部、德邦分部都有被害人上门讨债。随着犯罪嫌疑人吴秉麟、刘爱平等人落网,这起被害人过万的诈骗案也在各地相继进入司法程序。

房源虚假、一房多卖、收取定金不退……2014年,“兴麟德邦”案在宁夏银川、内蒙古包头等地掀起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兴麟分部、德邦分部都有被害人上门讨债。随着犯罪嫌疑人吴秉麟、刘爱平等人落网,这起被害人过万的诈骗案也在各地相继进入司法程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对被告人安翔、周岩刘洋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徐巧巧涉嫌合同诈骗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提起公诉。

弥补亏空,各地成立多家分公司

2009年9月21日,吴秉麟以卢某、刘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包头市兴麟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某。随着生意逐渐走入正轨,2011年12月,吴秉麟将公司的所有股份转到了自己名下,法定代表人也随之变更为自己。4个月后,吴秉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兴麟公司),经营范围也变更为房地产经纪、房产咨询服务,刘爱平被任命为总经理。可是,在二人经营期间,生意开始走下坡路,还出现了大笔亏损。

为弥补兴麟公司的亏损,加大业务量收取更多资金,2012年9月,吴秉麟以甘迪克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邦公司),经营范围为二手房买卖、租赁及咨询服务。在吴秉麟、刘爱平等人管理下,兴麟公司、德邦公司陆续在包头等地成立了多家分公司。至2014年8月案发前,兴麟公司共计成立85家分公司(分店),德邦公司共计成立84家分公司(分店)。看似繁华,其实只是外强中干。因为“先天不足”,德邦公司从经营之初就出现了亏损。

而早在2012年6月,吴秉麟等人就决定将兴麟公司管理机构从包头迁至宁夏银川,并将管理机构命名为“中国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部”(下称总部)。之后,总部通过下发制度文件、每日召开晨夕会议、领导作指示等方式,对兴麟公司、德邦公司进行管理,操控各地分公司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活动。

经营不善,找人“屏蔽”负面信息

吴秉麟要求分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方式开展房屋买卖、租赁等多项中介业务。业务以三类为主,A类即证件齐全,能够直接进行房产买卖的正常中介业务;B类即房产证尚未办理,需更改房管部门的备案手续等业务;C类即几乎不可能办成的业务,如小产权房买卖等。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经营过程中,兴麟公司、德邦公司按照总部及吴秉麟等人的指示,编造为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保证交易安全需要等虚假理由,诱骗客户将定金、首付款中介费等打入两个公司的财务账户及以个人名义开设的公司账户内。兴麟公司、德邦公司的总经理周岩、安翔及兴麟公司财务经理徐巧巧明知收取购房客户的定金、首付款应专款专用,却依然违反规定私自改变用途,将所收款项用作其他,造成巨额亏损。以2014年9月1日为例,徐巧巧按照刘爱平的电话指示,将兴麟公司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洋身份证开设的账户中的39万元提现后交予刘爱平。同时,徐巧巧又将公司的4台电脑主机与2箱财务资料交予刘某,刘某找来公司人员将电脑主机予以销毁。这样的事情在兴麟、德邦公司时常发生。

不仅分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总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下发的大量文件、资料,也存在明显虚构事实、欺骗客户的行为。随着被骗客户人数飙升,有关兴麟公司、德邦公司的负面信息也越来越多。

为掩盖公司违法收取客户款项不退还的事实,兴麟公司曾找到某网络科技公司要求为其删除负面信息。同时,为树立形象,即使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兴麟公司仍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也正是这种方式,诱骗到了更多客户。

此外,为拓展业务、收取更多客户的款项,总部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员工薪金调整的文件,明确员工可以“不择手段”地完成任务。这也是兴麟公司、德邦公司陆续出现一房多卖、虚构房源、冒充房东签订合同骗取客户款项等行为发生的症结所在。

在贪欲驱使下,很多A类、B类业务均转成了C类,兴麟公司、德邦公司一些员工将能办成的房产业务拖着不办,客户要求退款便采取虚假承诺、签假协议等手段,拖延退款。

截至案发,仍有8200余万元未退还

在这种违法的经营模式下,兴麟公司、德邦公司也逐渐走向了末路。

2014年3月25日、7月29日,针对兴麟公司、德邦公司收取客户定金、首付款后未能办理贷款等问题,包头市房产监察大队分别下发过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约谈安翔及周岩,要求对公司的违法问题进行改正。

2014年5月22日,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对德邦公司擅自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但兴麟公司、德邦公司均拒不执行。

这期间,大量客户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仍与两个公司有业务交易,而他们所交纳的购房定金首付款等都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或被吴秉麟等人用于个人消费等。直到2014年8月中旬案发时,刘洋仍按照总部指示,让人将公司的宣传资料、客户资料、部分文件进行了销毁。

2014年8月29日,包头市房产监察大队将兴麟公司、德邦公司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包头市公安局分别对兴麟公司、德邦公司立案侦查后,周岩、安翔主动投案自首,刘洋、徐巧巧也被公安机关控制。吴秉麟、刘爱平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移送宁夏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包头市检察院受案后发现,至案发,兴麟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3873万余元,其中一房多卖涉及20套房、收取资金约727万元。德邦公司未退还购房客户资金共计4396万余元,其中一房多卖涉及6套房、收取资金约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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