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你好!我2013年11月离职,新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老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还有500多元,我想提取出来,该如何操作?请指导!谢谢!
你好!我2013年11月离职,新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老单位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还有500多元,我想提取出来,该如何操作?请指导!谢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您所述信息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提取条,给您如下参考信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十二)异地求学的;
(十三)失业2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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