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8月25日央行宣布再次降息,烟台公积金贷款利率随之下调。26日早上,记者从烟台市公积金管理 了解到,烟台自8月26日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自8月25日央行宣布再次降息,烟台公积金贷款利率随之下调。26日早上,记者从烟台市公积金管理 了解到,烟台自8月26日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央行:8月26日起降息9月6日起降准。
按照规定,对于8.25日之前发放的贷款业务,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今年年底新的贷款利率。今天开始,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将直接执行新利率。
这是今年以来烟台公积金贷款利率的第四次下调,之前分别于3月1日、5月11日、8月25日依次下调了0.25个百分点。
本次下调后贷45万还贷30年每月可省约62.27元
若使用公积金贷款45万、30年还清,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调整前每月需还款2020.70元,而调整后,每月还款为1958.43元,每月可省近62.27元。
烟台公积金新政全面回顾:高贷45万低首付2成。
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支持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作了调整,新政自5月1日起执行。新政不仅将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还放宽了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下调。
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2014年11月1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新建商品房标准即30万、30年。此次新政再次将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均执行这一标准。对于贷款的高年限并未调整,仍然是高可贷30年。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去年银行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贷款还清再买房贷款仍可算作首套房。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放宽,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
首套房144平米以下首付比例低至20%
新政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为两个标准: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新政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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