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在棚户区改造中,创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式,既让拆迁居民在短的时间里住上了新房,又有效消化了市场商品房存量房源。
青岛在棚户区改造中,创新拆迁补偿和安置方式,既让拆迁居民在短的时间里住上了新房,又有效消化了市场商品房存量房源。
在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街道,1110户棚户区居民刚刚完成了搬迁。补偿方案提供的是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两种方式。虽说没建安置房,不过拿到补偿款的居民却能很快搬进新房。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居民鞠秀兰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记者,自己原先房子比较旧,是六十年代的房子,大家伙是7户一个茅房,要没这个政策,自己买不上房子。
根据青岛市出台的补偿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居民选择异地房屋安置并签订协议的,给予每户6万元的奖励;居民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补偿办法还增加了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也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
“老房子28.56平方米,一共补了74万8千来块钱。在附近买房子,能买到60个平方,不用贴钱。”青岛市市北区阜新路街道居民姜永基高兴地说到。
姜永基想买的房子,是政府联系的商品房。因为是拆迁户,他还可以享受到95折甚至85折的优惠。
青岛信达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徐小雷表示,原本拆迁客户是散客,但是当棚改这个活动大范围推进的时候,他们就变成了很大的一个团购群体,这对自己的企业销售是有很大帮助的。14年的四季度,计划是销售房屋100套左右,实际实现的是200套左右。
目前,青岛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已启动的项目中,六成以上居民选择了货币化补偿。
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住房建设处处长袁德志告诉记者,目前政府正在探索由政府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同时积极联系区位较好、信誉较好的房地产企业,供被征屋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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