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友留言:我是芝罘区桦林颐和苑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南面阳台是半封闭的,业主向把阳台包起来,需要向物业交纳2000元的阳台整改费,否则物业不让包,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小区物业是中泰物业。
网友留言:我是芝罘区桦林颐和苑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南面阳台是半封闭的,业主向把阳台包起来,需要向物业交纳2000元的阳台整改费,否则物业不让包,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小区物业是中泰物业。
烟台物价局回复:新建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按照《业主临时公约》的条款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则按全体业主大会上确认通过的管理规约实行。阳台是否可以封包,主要是业主买房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不允许购房者私自封闭阳台的。也就是说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不能私自封闭阳台。业主要包阳台,要等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要不要封阳台。业主大会成立前要与开发单位协商同意。
综合《物权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居民封包阳台相关规定的分析得出:居民可以封包阳台,但需经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并经城市规划行政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后,方可实施;如未经上述法律程序批准,则定性为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封包阳台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四步:
1、召开业主大会,如全体业主的二分之一以上到会,到会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做出有效的是否封闭阳台的决定;
2、报请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3、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社区、业委会、物业等共同制定统一封包管理办法,并报建设(房管)部门备案;
4、在物业公司的监督下,小区居民根据统一封包管理办法要求,自行聘请施工队进行阳台封闭施工。物业公司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咨询烟台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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