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友近日留言咨询:烟台提取公积金要间隔12个月,而买新房又要在1年以内提取,公积金个人不能提取,只能单位提取,这些规定很不合理。
网友近日留言咨询:烟台提取公积金要间隔12个月,而买新房又要在1年以内提取,公积金个人不能提取,只能单位提取,这些规定很不合理。单位一年要跑好几趟公积金,又得单位几百人,每年买新房的很多,职工买新房要尽快给提取,而其他的又得间隔一年,真是折腾人不要钱啊,提个自己的钱却那么费劲?请问你们是根据什么制定的这些不合理的规定?
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是需要逐月缴存的,也就是说,单位经办人正常情况下每个月都要来办理一次业务。现在贷款提取时间并不限定在具体月份(大单位提前预约,集中办理的除外),单位可以分批分情况前来办理提取。全额付款购房的在一年内随时可办理,单位经办人每月来缴存时可以一并办理提取。提取时间尤其是贷款提取时间需要间隔12个月,是综合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做法(您可以上网查询一下)、并于数年前通过座谈会,征求众多单位经办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而且在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贷款提取,每年夫妻合计提取数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支出数,这里的当年指的都是一年12个月。如果少于12个月,几个月就提取一次,大部分人账户里也没有那么多钱啊。请您体谅,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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