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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 公寓可办理落户

胶东在线  2013-08-07 13:44

[摘要] 烟台市政府自5月1日起出台了新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购买房产落户的,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不再受购房面积和性质的限定。

网友留言:我家是在开发区海鹰大厦,但住房性质是公寓,是民住,不是商用,现在落户政策放宽,我的户口可以落吗?

烟台公安局回复:可以办理。烟台市政府自5月1日起出台了新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购买房产落户的,只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不再受购房面积和性质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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