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3月1日,国五条细则新出,其中规定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新办法,“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3年3月1日,国五条细则新出,其中规定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新办法,“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准确的个税计算方式应该为(现价—原价—契税—其他相关税费—合理费用—手续费—公证费)×20%。也就是说,比如你当时买房的契税按1%交了1.5万,相关税费(如营业税等)16.2万元,合理费用主要指装修费(需提供)15万元,手续费和公证费5000元,那么你需要缴纳的个税为:(250-150-1.5-16.2-15-0.5)×20%=13.36(万元)。具体:
(1)纳税人:卖方
(2)税率:成交价的1%或差额的20%
(3)优惠政策:
A.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 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B.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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