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近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记者昨天在烟台某房产网二手房板块看到,市民刘先生打出了“新房急售小产权”的房源信息,房源位于莱山,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标价只有29万元。随后,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刘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工程抵债房,他着急回收资金,也不指望着赚钱。他叹了一口气:“不如以前好卖了,现在国家查得比较严。”
在对莱山镇正农小区的实地探访中,编辑的感觉是小区巨大的占地面积,一眼望去全是绿色的楼房。知情人刘先生告诉编辑,这个小区前前后后经过了六七年的建设,汇集了莱山镇的所有村民。在小区楼房窗户上,随处可见贴着“售房”的广告。选择将小产权房出售的村民占了大多数,仅有少数几家贴出的是租房广告。对于出售的原因,更是五花八门,多数写的是“急需资金,低价转让”,也有几家写的是“债务抵押,急需出手”。出售价格也是每平米从两千元到五千元不等。
业内人士介绍,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自然便宜不少,这也是这些年为什么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原因。
烟台将如何治理小产权房?记者昨天致电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说,具体的治理方案国家还没有确定,小产权房本身比较复杂,好多问题政策不明朗。具体怎么处理,还要等到国家出台的方案。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邓崇海律师说,小产权房从法律层面来说,首先是民事方面的,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其次是行政方面的,一旦执法到具体的房屋,可能面临强拆的风险,而这种强拆导致的损失,并不完全由卖方承担,过错是双方的。
什么是小产权房?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由于这种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购房合同有关部门不予备案,也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产权证。说白了,“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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