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月1日开始实施 隔断被禁止

财经网   2011-02-01 11:03

[摘要] 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出租房屋不得进行隔断,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标准。

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出租房屋不得进行隔断,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标准。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办法》要求,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中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房贷新政或致利率优惠折扣时代逐步淡出

“国八条”周末 房产中介称一天没人看房

国土部曝光六宗住宅闲置土地 两年以上需收回

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 未缴清不得过户

重磅政策下曲线购房怪相频现 假离婚绕限购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烟台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