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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面积销售 绝非为了民生

房天下博客  作者:张翰闻  2009-09-01 14:08

[摘要] 无论是按照套内还是按照建筑面积,这两种计算方式早已有之,不算啥新鲜事。要说和房价有什么推动关系。老百姓还没那么傻,不至于连这笔帐都不会算。

话题援引:有关部门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目前,这一消息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并且,更多的人把目光集中在随之而来的房价变化上面。而我认为,有关部门推出此政策的本意是保障从房地产行业中应该收到的“印子钱”不受损失,加之管控的需要。至于说此举是为了给予房地产买卖双方创建一个公平透明的平台,那只不过是“听起来很美”罢了。

我们看到,无论是按照套内还是按照建筑面积,这两种计算方式早已有之,不算啥新鲜事。要说和房价有什么推动关系。老百姓还没那么傻,不至于连这笔帐都不会算。开发商也不至于突发失心疯,立马利用这个借口把房价加多少上去然后自己送死。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非得要现在郑重其事地推出这一政策。我认为幕后理由起码有三:

,掩盖土地出让金的比例真相。

前一阶段,随着天价地王的出现。土地成本又一次被推到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很不“和谐”。无论有多少专家站出来辟谣也无济于事的是。老百姓自己心里有本简单流水帐:我两万元买的房子,你的土地价就要一万多。大头是谁拿走了大家心知肚明。按照套内面积卖房好啊,土地出让金总不会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的。公众要想知道的话需要自己先找开发商核对公摊比例,经过计算再确定准确数字。又有多少消费者有兴趣这么做呢?这,恰恰打破了传统的计算逻辑。不想少收钱,又不想挨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敏感的土地出让金“被忽视”。

第二,形成新的价格恐慌局面,为下一阶段限制房地产投资做准备。

2008年,为了确保经济增长,房地产被人为的注射了兴奋剂。一路高启的房价一旦采用新的核算标准会立刻带来全面价格恐慌,而这种恐慌将是新一轮政策出台前的有效铺垫。

我们看到,政策的制定一贯具有“及时行乐”的特征。今天着急,一个文件下来,下级领导心领神会。“王爱民”们纷纷做出各种承诺。明天日子好过了,说要收紧,保证你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当前,国内经济已经先于世界经济展现出复苏的势头,面临的是各个实体行业对于投资的迫切需求。而房地产在吸收市场上的投资方面已 过了政府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有效的刺激投资资金向实体行业、进出口贸易等领域转移。限制房地产发展,从这块“大海绵”里面挤一点水,看起来就很有必要了。

最近,和几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领导私下了解。大多数银行已经在前一阶段顺利完成信贷“出货”。根据相关指示精神,从年底开始,将对房地产实施一系列的整治管理政策。大多数政策接近甚至强于07年政策的翻版。计划调控持续时间周期约为6-8个月。计划中,如果企图把大多数投资资金赶回到其他领域,则需要实现市场震荡力度在20-30%之间。也就是说,约等于两种面积计算方法带来的价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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