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海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城区内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08-1 | 文山街西、海兴路南 (原永丰石油厂) | 6286.89 | 住宅 | <1.8 | <30% | ≥30% | 70年 | 32 | 200 |
2008-3 | 烟凤路西、李家庄新村北 | 3494 | 商服(加气站) | / | / | ≥10% | 40年 | 26 | 100 |
2008-19 | 海园路南、供水大厦东侧(原电视大学) | 12165.96 | 商住 | <2.0 | <28%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0 | 600 |
2008-23 | 海东路10号 (原三盛针织) | 8869.72 | 住宅 | <1.5 | <25% | ≥30% | 70年 | 40 | 200 |
2008-24 | 海阳路南、大山街西 (原电镀厂地块) | 19863.49 | 住宅 | <1.4 | <28% | ≥30% | 70年 | 40 | 6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20日到海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5月20日到海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下午5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08年5月21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根据申请截止时的报名情况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挂牌)告知申请人。
六、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数达到3人(含3人)则采取拍卖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08年5月22日,拍卖地点另行通知;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数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提交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5月29日下午5时,挂牌时间自2008年5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08年6月2日上午9时。
本次出让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的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海阳路46号)
联系电话:0535-3229977
开户单位:海阳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阳市支行帐号:37001667170050004251
中国农业银行海阳市支行帐号:38420104000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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